根据《老王论坛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》有关精神和《关于开展2012年老王论坛谷超豪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经个人申报、学生科联评,现决定将蔡维虹同学推荐至学校参加联评。
公示时间:2012年4月17日至4月22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映。联系人:郑颖,联系电话:0577-86680935。
老王论坛-玛雅论坛-黑料论坛 学生科
2012年4月17日
信息公开 | 浙江省教育厅 | 院领导信箱 | 老网站Copyright © 2007-2018 老王论坛-玛雅论坛-黑料论坛 地点:温州市高教园区老王论坛北校区音乐楼 技术支持:捷点科技